在撒迦利亞接受八個異象的二年後(518 BC12月),也就是聖殿正好建造一半時(520-516 BC),大利烏王第四年時,耶和華的話有四次臨到他,有三次用“萬軍之耶和華”七:4、八:1,18;有一次用“耶和華的話”,七:8(第二次)。

第一次對撒迦利亞的信息是回答那些來耶路撒冷的代表所問,是否仍應繼續禁食紀念耶路撒冷被毀的事,這些猶太人的代表從伯特利來(拉二:28),伯特利位於耶路撒冷北邊12哩;是北方10個支派敬拜假神的中心,王上十二:28-29、十三:1;摩七:13

 

v:1         基斯流月初四日,巴比侖曆的九月四日,相當於11月底或12月初的時候。禁食紀念耶路撒冷城於586 BC被焚,王下廿五:8-10;這個節期在猶太人五月十日(耶五二:12-13),並不是神要他們禁食的,這個習慣一直沿襲到被巴比侖擄掠的日子,現在有些人已經可以回到耶路撒冷,似乎沒有必要再悲哀禁食了;禁食成為百姓的一項重擔,雖然不是神吩咐他們禁食的,他們仍想尋問神的意思是否仍要禁食。

v:4-7      這些代表的問題,神沒有直接回答,直到第四個信息時(八:18-19)才答覆,神的話透過撒迦利亞要他們先解決內在實際的問題(internal reality)在談外面形式上的遵行(external conformities),神的信息對所有的以色列人說他要的是實質的reality而不只是儀文ritual(賽一:11-17;何六:6;摩五:21-24

   神一開始用尖銳的問題先問他們, v:5“當你們宣告在5月、7月禁食悲哀時是向我禁食嗎?”When you fasted and mourned in the fifth….did ye at all fast unto me, even to me? 此處提醒我們儀式上形式上的禁食或敬虔而沒有了解禁食的意義與對象時毫無意義,也不為神所紀念;他們只問5月的禁食,但神卻提到7月的禁食,預先期待他們也會問,所以也就一併提出,7月的禁食是紀念一位猶太地的總督Gedeliah基大力被殺(王下廿五:23-25;耶四一:1-3)直到今天保守的猶太人(orthodox Jews)仍然在73日守禁食。

   Day of Atonement贖罪目的禁食也是在7月(利十六:29,31、廿三:26-32)在神第二個問題更直接v:6「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撒迦利亞說:」,他們的禁食,他們的吃喝慶祝神一點都不高興,因為他們的動機錯了。神從不喜歡外在的儀式典祀,裝模作樣。他要內心實質的實際的參與。The Lord has revealed that in neither their fast, nor their feasts has He been pleased, for their motives were wrong. God is never pleased with mere external formalities and conformities. He demands inward reality.
v:7「當耶路撒冷和四圍的城邑有居民,正興盛,南地高原有人居住的時候,耶和華藉從前的先知所宣告的話,你們不當聽嗎?」耶和華的話藉從前先知告訴你們的話如果你們聽,就不會有今天的問題,也不會有令你們覺得是重擔的禁食。

   第一個信息,所要傳達的就是,順服神勝過禁食,神喜悅我們順服而不是自己要守的禁食。順服就有祝福。Obedience is better than fasting. God is pleased by obedience, not by self-imposed fasts.

   賽五八:1-13有教導我們真正討神喜悅的禁食是什麼,禁食的目的是什麼!

<=>        第二篇信息,不順服導致神嚴厲的審判Disobedience leads to severe judgment.

v:8-10    指出神對公義與正直的標準一直都沒改變。God’s standard of righteousness and justice have not changed. 神指出他們祖先的行為和他們今天的行為都一樣,神看重的實際的生活行為不是一些所謂敬虔的宗教行動。
賽一:17「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摩五:24「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彌六: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神要他們做的事在八:16-17「你們所當行的是這樣:各人與鄰舍說話誠實,在城門口按至理判斷,使人和睦。誰都不可心裡謀害鄰舍,也不可喜愛起假誓,因為這些事都為我所恨惡。這是耶和華說的。」和本章8-10是一樣的事。特別要他們也關照那些孤兒、寡婦、寄居的(外籍人士)alien,貧窮的人。申十五:7-11、廿四:14-15,19-21、廿六:12-13;這些沒有能力為自己站出來的人。神更關心我們行為的表現。※內在的敬虔應可從外在的憐憫,慈愛的行為看出來。

v:10       不可心裏謀害弟兄 “Not to think evil of each other.” 不可彼此相害。

   與神的關係正常與人的關係就會正常,應可從他的行為表現看出來。One can not be right with God and have wrong relationships with the people in his life.

v:11-12在之前世代的人不順服、不聽神藉聖靈派祂的先知所說的話所以神的忿怒臨到他們,v:11,12描述他們如何的不受教,是否也是我們今天聽道的態度呢?

v:13-14  列出一些不聽話的後果

a) 不聽他們的禱告。v:13

b) 被趕散到各地。v:14a

c) 使地荒涼。v:14b

→※      有一天當以色列回轉向神,神就會大大地祝福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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